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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助学政策解读

 

 

-Secondary vocational assistance-

中职资助政策

 

 

 

 

 

 

 

Tuition free

 

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对象

国家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中省财政按照800元每学期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公办学校由同级财政承担。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标准补助,高出补助部分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涉农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1类专业。 

 

二、申请与评审

免学费补助资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校应将《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认定并据实统计涉农专业学生。在开学一个月内,要将初审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并将有关学生信息统一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免学费信息管理子系统”   

 
 

 

Tuition free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政策 

 

 

一、对象

中职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20%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 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  

 

二、助学金标准

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每年1500元两个档次。

 

三、申请和评定

职业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管理办法,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四、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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